造谣?罚!
2024-03-14 23:15 来源: 凉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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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凉山州公安局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针对网上恶意炒作、造谣生事等网络违法乱象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坚决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涉“火灾险情”谣言类典型案件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01


案例一:美姑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莫某某散布谣言案



凉山州美姑县莫某某在网上发布“美姑县发生森林火灾,大火烧到家门口,消防员带着哭腔说想家了”的谣言信息。经查,违法人员莫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将贵州发生火灾的视频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并配文“美姑发生森林火灾”,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莫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美姑县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02


案例二:甘洛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阿某某散布谣言案

凉山州甘洛县阿某某为吸引流量博得关注,在网络平台散布谣言、谎报险情,造谣甘洛县大桥山头上发生火灾。该谣言视频发布后,被多名网民点赞转发,引起群众恐慌,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阿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甘洛县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03


案例三:西昌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朱某某散布谣言案


凉山州西昌市朱某某在网上发布“西昌着火了,20个门市着了,16人受伤”的谣言信息。经查,违法人员朱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平台发布西昌长安菜市火灾视频并配文不实信息,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朱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西昌市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04


案例四:布拖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吉某某散布谣言案


凉山州布拖县吉某某在网上发布“凉山彝族着火”的谣言信息。经查,违法人员吉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发布云贵火灾视频并配文不实信息,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吉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布拖县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批评教育。



警方提示

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不是法外之地,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编造、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同时,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网络谣言等违法犯罪线索和网上违法违规行为,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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